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风景名胜区内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所有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未按照风景名胜区容貌标准清洗、粉刷、修复临街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影响风景名胜区景观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