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章 特色街区第三十六条有效秦淮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风景名胜区特色街区规划,制定特色街区经营管理规定和风景名胜区容貌标准,明确产业导向,优化业态发展环境。特色街区管理规定和风景名胜区容貌标准应当依法公开征求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