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五章 旅游产业宣传与促进第四十二条有效州、地区、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鼓励建设特色城市综合体,发展集免税商品、特色产品、酒店宾馆、休闲度假、民俗餐饮和休闲食品于一体的体验式旅游模式。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