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应当统筹协调周边州、市(地区),外省(区)、市人民政府以及社会组织,建立全域旅游营销宣传推介联动机制,形成宣传推介联盟合作平台和旅游宣传网络合作平台。

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