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二节 工业水污染防治第三十七条有效涉及重金属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重金属安全防控措施,根据所含重金属的种类和数量对废水进行分类处理,并实现含重金属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