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农村公路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构建比例适当、布局合理、衔接顺畅、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与国道、省道以及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规划相协调,与农村客运、农村物流等规划相适应。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