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第六章 资金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鼓励区(市)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共同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