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第五章 运营第三十九条有效农村公路的运营应当坚持城乡统筹、客货并举、融合发展的原则,与经济社会发展、交通需求相适应,提升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水平。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扶持农村公路运营。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