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四十三条有效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电子废弃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