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四十二条有效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树枝、枯草、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秸秆合理利用技术和项目,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开发,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