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和指挥;(三)忠于职守,文明履职;(四)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五)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六)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