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特点,建立健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