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第四章 分类收集与运输第三十一条有效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应当科学安排收集、运输作业时间,避开城市交通拥堵时段,避免噪声扰民,依照行业规范、操作规程作业。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