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应当带头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设备和设施,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政府采购应当按照规定优先采购综合利用产品和可重复使用产品。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