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红色文化的保护传承,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保护、规范管理、合理利用、强化教育、永续传承的原则,确保红色文化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