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红色文化遗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保护状况排查档案,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排除。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发现的红色文化遗存及时纳入保护范畴。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