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向居民会议报告,接受居民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监察审计。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