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不得擅自调整。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确需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必须进行预算调整时,本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于当年七月至十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