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章 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因国家修改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规划,或者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公共利益需要调整无线电频率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权限调整或者提前收回已许可的无线电频率。调整或者提前收回无线电频率,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提前六个月发布公告,并协助频率使用者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有关事项。因调整或者提前收回无线电频率,给无线电频率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