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建成后,由省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审批手续,领取无线电台执照后,方可运行。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