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承办单位应当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答复的综合分析,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抓好跟踪落实工作,努力兑现答复承诺。承诺解决事项的办理进展和落实情况应当及时向代表进行通报,同时抄送交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机构。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