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城乡规划应当控制市区旧区住宅类新建扩建项目,鼓励成片、成街区实施整体化旧城改造,逐步提升和完善旧区城市功能,增加绿地和公共空间,完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住条件。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