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确认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并提供查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法对驾驶人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