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环境治理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参与乡村环境治理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爱护乡村环境的良好风尚。

新闻媒体应当对乡村环境治理进行公益宣传、舆论监督。

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委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