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六条已废止粉煤灰排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粉煤灰排放、贮存、污染防治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