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四条已废止粉煤灰综合利用,坚持谁排放、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以用为主,鼓励利用。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应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相关单位技术改造目标。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