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有效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网规划是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