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四章 运营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并按规定向财政、国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运营情况、统计报表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信息。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