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食用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林产品初级加工、保鲜、储存、运输过程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