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崀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第十六条有效在崀山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区内,禁止设立造纸、制革、化工、冶炼、印染、炼油、电镀、酿造、制药和其他污染环境的企业。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