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开发整理年度计划,拟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