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第三章 实施第十五条有效土地开发整理机构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公告,并报批准立项的自然资源行政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