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重点监督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有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的街道办事处严格执行。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