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分市、县区级,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