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文明行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