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在曹娥江流域河道采砂的,应当依法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

河道采砂许可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

河道采砂应当同时遵守矿产资源、航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