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船舶污染的监管。曹娥江流域内的码头,应当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不得拒绝接收靠港船舶送交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垃圾。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