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安排项目和资金,并按照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