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分级监管原则进行监管。分级监管办法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