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三章 审查/第一节 审查职责第十九条已修改审查要求、审查建议应当写明要求或者建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名称、审查的事项和理由。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