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其他待遇。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