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反家庭暴力意识;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采取科学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