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区戒毒专职队伍建设,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禁毒社会工作,加强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服务与管理。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