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禁毒条例/第三章 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第三十条有效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毒品违法犯罪可疑资金的监测;发现涉嫌毒品违法犯罪资金流动情况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