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公民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守信,恪守承诺,增强守信自律意识。

商品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热情服务,坚守商业道德,不得售卖假冒伪劣和过期商品,不得哄抬物价。

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