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公民应当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

(二)不得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低俗、暴力、淫秽等信息;

(三)不得通过发帖、评论等方式攻击、谩骂他人;

(四)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