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公民应当文明旅游,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景区景点公共设施等旅游资源,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

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