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章 选举程序第二十六条有效已登记的选民在选举日不能参加投票选举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