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章 选民登记第十一条有效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民的年龄计算以本村选举日为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7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