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民营科技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其合法权益和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

民营科技企业必须依法经营,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不得用非法手段损害他人利益。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